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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私家调查:离婚中分居的认定
2023-11-16 10:48:48
离婚中分居的认定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时候夫妻双方选择离婚,往往是因为双方情感破裂,有的选择诉讼是需要提交相应证据的,那么离婚中分居的认定?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诉宁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杭州婚外情调查取证 一、离婚中分居的认定  必须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  夫妻分居,有客观原因造成的、感情不和造成的、以及双方自愿协议分居的等多种情况。比如,夫妻分别在两地工作,因相隔遥远而没有同居条件。这种夫妻分居,并不是因感情不和而造成的,即使分居的时间再长,也不符合“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法定应准予离婚的情形。  有些夫妻,他们感情尚好,也不愿离婚,但由于某种原因,自愿实行分居。这种情况,也不符合“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法定应准予离婚的条件。  作为应准予离婚的法定情形的分居,必须是因夫妻感情出现问题,感情不和、感情破裂、相互厌恶而造成的分居。  分居必须是连续的,且已满两年。  首先,从夫妻实际分居的第二日算起,到向法院立案提起离婚诉讼时为止,时间必须满两年。  其次,分居必须是持续的,分居时间必须连续计算。如果分居后又同居,则应从同居后又分居的次日重新计算。不能把前后几次分居的时间累加计算。  夫妻分居的实质是互不履行夫妻性生活之义务。  对于夫妻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理解,不能只简单的理解为分开居住。有些夫妻因家庭住房条件所限,并非感情不和也在分别居住。但是,这种分居并不排除夫妻之间的性生活。他们可以利用种种办法,来满足夫妻之间的相互需要。所以,作为法定应准予离婚的夫妻分居的实质,在于夫妻因感情不和而互不履行夫妻性生活之义务,并持续长达两年。  二、分居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分居离婚需要的手续如下:协议离婚的,夫妻双方达成离婚合意的,并就夫妻共同财产、子女抚养、债务的处理进行协商一致,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在规定的期限届满后,夫妻双方可以到民政登记部门领取离婚证。诉讼离婚的,一方当事人要求离婚的,离婚协议未达成合意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的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三、分居离婚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一)分居强调的是夫妻双方互不履行夫妻义务,而不是单方面的不履行家庭义务;  (二)分居的原因必须是感情破裂而分居;  (三)因感情破裂而分居两年,但经调解没有和好可能的。  以上就是诉宁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离婚中分居的认定的相关知识,分居强调的是夫妻双方互不履行夫妻义务,而不是单方面的不履行家庭义务;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诉宁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